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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烟台黄金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导读:一、学校介绍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民办学校,是国家职业教育品牌工程院校、山东省首批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单独招生院

  一、学校介绍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民办学校 ,是国家职业教育品牌工程院校、山东省首批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单独招生院校、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校园规划占地总面积1700亩,图书馆6000多平米、藏书39.3万册;设有10个系部,开设35个专业;有在校生近10000人,专兼职教师近400人。

  二、烟台黄金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三、烟台黄金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指南

  1、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ytgc.edu.cn)公布的具体方法,在“山东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统一报名平台”上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能兼报。

  (二)志愿填报

  1、学校志愿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

  2、专业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一个服从调剂志愿。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亲笔签字的《高职(专科)综合评价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特别提醒: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承诺书,本人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2、选拔程序

  (一) 资格审查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获得我校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已报名的考生及时登陆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本人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资格是否通过审核。

  (二)复试(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

  2.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3、重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18年4月2日-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

  (二)初试合格名单公示:4月12 日。

  (三)复试(面试)报到:4月13日;报到地址: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烟台招远市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

  (四)复试(面试):4月14日-16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具体要求准时报到,迟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录取原则

  (一)我校综合评价总成绩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其中学校考核成绩又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10%和30%。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总成绩,依据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凡被我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5、其他说明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80元/人。

  (三)高中学校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山东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山东省招生政策为准。

  以上内容转载至:中国教育在线

  链接:https://www.zhijiao.cn/gaozhi/news-detail/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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